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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盛机电: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股票复牌公告2015-09-30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5-126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日披露了《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提示及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因
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3日上午开市起
继续停牌。因筹划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5年8月8日披露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8月15日、8月2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进展公告》,8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9月2日、9
月11日、9月18日、9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现经审
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拟收购一家境外高端制造企业股权,该企业是一家阿姆斯特丹的纽约泛
欧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主营高纯度特色合金、金属及先进的真空
炉系统。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
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
查,并与重组有关各方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协商和论证。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在停牌期间
每隔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
者注意本次重组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虽然公司与相关各方对拟收购标的公司未来发展等方面达成共识,但对于拟
收购标的公司的估值、人员与业务安排等方面在短时间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
拟收购标的资产属境外上市公司的下属子公司,需做好境内外两地交易所对于信
息披露、停复牌等交易制度的衔接,并全面综合考察当地的经营环境、法律、人
力、政策及收购后的公司治理、业务协同等经营要素,公司认为当前对该标的收
购条件尚不完全成熟,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保障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决定终
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标的公司将积极保持业务合作。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自本次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不会构成不利影响,对广大投资者利益亦不构成实质影响。公司在筹划过程中积
累了宝贵的并购重组经验,有利于公司未来继续寻求通过兼并、收购、股权投资
等方式实现公司成长,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同时,公司自今年以来,围绕强化主营业务竞争力、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开
发及市场推广力度,提升骨干员工积极性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
定成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给予公司大力支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 重大订单情况
    1、今年 3 月,公司与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全自动单晶炉销
售合同,合同金额 24,48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99.79%(详
见公司 2015-036 号公告);
    2、今年 5 月,公司与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区熔硅单
晶炉销售合同,合同金额 7,600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98%
(详见公司 2015-071 号公告);
    3、今年 7 月,公司与西安华晶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高效多晶硅铸
锭炉供货合同,合同金额 4,680 万元,占公 201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9.08%
(详见公司 2015-102 号公告);
    4、今年 7 月,公司与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高效多晶铸锭炉供货
合同公司,合同金额 9,984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40.70%(详
见公司 2015-103 号公告);
    5、今年 9 月,公司中标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三期项目设备采购第
二批第一包、三期项目设备采购第二批第二包、DW 二次扩能项目设备采购第一
包、二期项目设备提升改造第一批共计四个标,中标总金额预计超过 3.2 亿元,
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30.44%(详见公司 2015-125 号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已经公告的重大合同(含 2015 年 9 月 28 日已披露的中标金
额)累计突破 7.87 亿元,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20%以上。

    (二)新产品销售增长
    今年以来,公司投入大量资源推动技术革新与新产品推广,取得了一定成绩。
由公司自主开发的一体机、截断机等具有全自动、一体化、智能化的高效装备新
产品持续获得高端客户认可,销售金额持续增长,丰富了产品类别、提增了公司
经营业绩,对公司深入推进智能化装备技术和“提质、增效、机器换人”的决策
实施具有积极意义。

    (三)股权激励实施
    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工作,向符合激励条件
的公司员工授予 3,326,400 股公司限制性股票,公司也设置了较高的业绩增长考
核目标:公司 2015 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较 2014 年度增长分别不低于 70%、40%;
2016 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较 2014 年度增长分别不低于 120%、100%;2017 年
度营业收入、净利润较 2014 年度增长分别不低于 150%、130%,股权激励的实
施对提升广大骨干员工积极性,推动经营业绩持续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年内不减持,控股股东承诺限期增持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减持股份的公告》,控股股东上虞金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实际控制人邱敏秀女士、曹建伟先生承诺“从 2015 年 5 月 19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
部归公司所有”;
    2015 年 7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上虞金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十二个月内,计划
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并承诺通过
上述方式购买的公司股票在六个月内不减持。”

    六、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预计
于 2015 年 10 月 1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容,公司股票恢复交易。经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披露《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及股票复牌公告》,同时鉴于 10 月 1 日-10 月 7 日为国务院法定节假
日交易所休市,根据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星期四)上午开
市起复牌。
    公司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