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6-25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6-065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24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莹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
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6年4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
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批文。鉴于获得中国证监会发
行批文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要一定的时间,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决议有效期将至,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顺利完成,同意将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7年8月19日。除了对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不
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提请延长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现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事项顺利完成,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7年8月19日。除了对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延
长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注销孙公司苏州中之
为机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苏州中之为机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 51%股权的子公司杭州中为光电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为光电”)的全资子公司,即本公司的控股孙公
司。苏州中之为机电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8 月成立,注册资本 427.215 万元,主
要业务为其母公司中为光电提供机电、自动化设备及精密零部件的生产、加工等。
近年来,中为光电积极发展周边供应商,将非主要零部件的代加工通过外协来完
成,以减少其固定资产投资,降低管理成本。该模式总体上对提高中为光电资产
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较为有利。因此,同意注销孙公司苏
州中之为机电有限公司。
本次注销苏州中之为机电有限公司将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相应变化,
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业务发展及盈
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