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6-25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6-066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至,为确保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事项顺利完成,拟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
长一年至2017年8月19日。我们认为,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有利于公司按照规划及市场节奏,合理安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的需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三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延长非公开发
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有效
期的事项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期限将至,为
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顺利完成,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7年8月19日。我们认为,
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有利于公司按
照规划及市场节奏,合理安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三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请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注销孙公司苏州中之为机电有限公司的事项
苏州中之为机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中为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为光电”)的全资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母公司中为光电提供
机电、自动化设备及精密零部件的生产、加工等。近年来中为光电已通过积极发
展周边供应商,将非主要零部件的代加工通过外协来完成,总体上提高了中为光
电资产使用效率,降低了经营成本。因此,拟注销苏州中之为机电有限公司,我
们认为,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综合使用效
率,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注销苏州中之为机电有限公司的表决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三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注
销控股孙公司苏州中之为机电有限公司的事项。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桐 杨鹰彪 王秋潮
2016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