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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盛机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12-10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6-109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通过审阅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
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不存在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三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何俊先生为公司总裁,毛全林先生、
朱亮先生、张俊先生、傅林坚先生、陆晓雯女士、石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傅林
坚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陆晓雯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德仁 杨鹰彪 王秋潮
                                                      2016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