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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盛机电: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17-11-07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7-075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5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对公司监
事沈伯伟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近
日,公司收到沈伯伟先生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
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沈伯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披
露如下:


    一、已披露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沈伯伟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3、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所得股份和二级市场买入股份;
    4、减持数量和比例: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9,400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不超过0.002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
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1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减持进展情况

    自沈伯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2017年7月15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三个月内,沈伯伟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监事沈伯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不确定性。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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