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13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8-075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通知于2018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7月
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曹建伟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鉴于 2018 年 5 月 23 日公司实施完成“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并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增公司股份
29,547.7824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应发生变化,公司注册资本由
98,492.6080 万元变更为 128,040.3904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98,492.6080 万股变
更为 128,040.3904 万股。同时,由于公司组织机构运行的实际需要及按照《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
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部分内容作出变更。
2、鉴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向激励对象共计授予公司股份 342.628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
数相应发生变化,公司注册资本由 128,040.3904 万元变更为 128,383.0184 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由 128,040.3904 万股变更为 128,383.0184 万股,需对《公司章程》
第六条、第十九条部分内容作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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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鉴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1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公司股份 5.993 万股,公司
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应发生变化,公司注册资本由 128,383.0184 万元变更为
128,377.0254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28,383.0184 万股变更为 128,377.0254 万股,
需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部分内容作出变更。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部分内容最终变更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8,492.6080 万元。 128,377.0254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现为
98,492.6080 万股,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 128,377.0254 万股,所有股份均为人民
普通股。 币普通股。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
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 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
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进行并作出决 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电子邮件
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3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
解聘。 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
术总监、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为公司 术总监、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
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 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
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予以纠正; 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
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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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讼; 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
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
费用由公司承担。 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工商变更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职能
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 2018 年 7 月 13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增资控股子公司的议
案》;
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增资控股子公司杭州中为光电技术
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控股子公司的公告》详见 2018 年 7 月 13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18 年 7 月 13 日的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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