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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盛机电: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8-09-2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本
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盛机电”、“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晶盛机电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晶盛机电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公告,取得中环领先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环领先”)集成电路用 8-12 英寸半导体硅片项目四工段设备采购第
一包及第二包中标通知书。日前,公司拟与中环领先就集成电路用 8-12 英寸半
导体硅片项目四工段设备采购第一包及第二包分别签订设备购销合同,拟向中环
领先销售半导体单晶炉及半导体单晶硅切断机、滚磨机,合同金额合计 40,285.1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0.67%。
    中环领先为晶盛机电关联自然人曹建伟先生担任董事的除晶盛机电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公司与中环领先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中环领先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本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概况
    公司名称:中环领先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1
    住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氿大道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浩平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电子专用材料、半导体器件、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
的技术研发、制造和销售;新材料、电子与信息、机电一体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半导体生产及检测设备租
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环领先的股东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环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锡产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及晶盛机电。其中天津中环半导
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环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中环领先 60%股权,
为中环领先控制方,中环领先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此外,锡产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中环领先 30%股权,晶盛机电持有中
环领先 10%股权。
    2、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曹建伟先生同时担任中环领先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规定,公司与中环领先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
中环领先销售设备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方经营情况
    中环领先成立于2017年12月,主要从事半导体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目
前经营业务正处于投入期,截止2018年6月30日,中环领先期末净资产为13.33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晶盛机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取得设备中标通知书并签订设备销
售合同,定价公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晶盛机电本次向中环领先销售半导体单晶炉、切断机、滚磨机,是公司主营



                                    2
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第一,本次签订合同金额合计40,285.1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
收入的20.67%,对公司未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第二,本次合同的签订证明了公司半导体用晶体生长设备及加工设备的技术
先进性,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和影响力,在国内知名半导体客户中拥有十分重要
的地位;
    第三,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做大半导体设备产业化规模,保持公司在半导体硅
晶体生长及加工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和市场领先优势,不断提升公司半导体业务的
核心竞争力。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 年 1 月至今,公司与中环领先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0 元(不
含本次公告的晶盛机电与中环领先签订的设备销售合同)。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曹
建伟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程序合规;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深交
所和晶盛机电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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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晶盛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欧   俊                       郑凌云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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