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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盛机电: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0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9-011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会议,加强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
集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与核查,履行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 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 2 人,职工监事 1 人。报告期内,
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对报告期内召开的监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会议议案审议情况具体如下:
    1、2018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3、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及长期股权投资
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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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
一季度报告》。
    5、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
的议案》、《关于 2015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授予部分)第
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6、2018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5 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议案》。
    7、2018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2018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
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重大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
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
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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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三)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
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中环领先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半导体设备合
同,合同金额40,285.10万元,本期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发生的设备、配件及维修
服务共计914.2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中为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与
关联方杭州大音超声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房屋租赁(含电费)共计3.49万元;报告
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晶鸿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杭州大音超声科
技有限公司发生配件销售2.29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以上关联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且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置换。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认为: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要求,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
备案。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公
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近亲属的持股变动均符合法律、法规
相关规定。
    (七)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 公司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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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
治理框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
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
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
员齐备,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年度的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一)勤勉务实,加强对重点事项的监督
    2019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审慎履行监事职责,在对外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
项予以重点关注,审慎决策,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治理规范性。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监事会将不断加强对自身能力的学习提高,通过积极参与证监局、上市公司
协会等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会议,及时学习最新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适
应上市公司内部监管新形势,履行好公司监督管理职责,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报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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