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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灿光电: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7-09-20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17-14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华灿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涉及的 24 名激励对象共计 60.0850 万份股票期
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华灿 JLC2,期权代码:036256。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7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华灿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7 年 3 月 2 日就《激励
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7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该名单所列人员符合《管
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17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华灿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取消<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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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就《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2017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该名单所列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并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披露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7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灿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了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
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宜。
    2017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与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完成了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97)。
    2017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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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 华灿 JLC2                            期权代码:036256

   (2)授予数量及人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部分的实际授予数量为

60.085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人数为 24 人。经登记的预留授予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如

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次授予期权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总数比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
                                         60.0850              100%             0.07%
         务(技术)人员(24 人)

                  合计                   60.0850              100%             0.07%


   (3)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7 年 7 月 24 日;

   (4)行权价格: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4.71 元/股;

   (5)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原拟授予数量为 61.2450 万份,授予激励对象为 25 人。公司在

授予股票期权的过程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全部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 1.16

万份。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数量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公示情况一致,未有其他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6)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 24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

来 36 个月内分两期行权。预留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股票期权第一         自预留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个行权期               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股票期权第二         自预留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个行权期               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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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

发展。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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