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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灿光电: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18-05-15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编号:2018-067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吴康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435]号)核准,华灿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 A 股 ) 67,264,573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8.92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600,000,000.00 元,扣除上市发行相关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15,000,000.00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5,000,000.00 元,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已由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划转至公
司指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 2-0009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于 2011 年 2 月 15 日经本公司创
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时, 本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街道口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
行东湖支行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商汇支行、富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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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玉溪分行于 2016 年 7 月 8 日分 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云
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蓝晶科技(义乌)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于 2017 年 1 月 2 日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
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   注
   汉口银行街道口支行           291021000195085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中信银行东湖支行           8111501012300193637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玉溪分行    47010155300000137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云南红塔银行万商汇支行       1021121000037821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富滇银行玉溪分行            870011010000049771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义乌分行    53010154740024451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专户销户情况
   2016 年度,华灿光电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 395,213,494.44元,均系直
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其中:(1)支付蓝晶科技的原股东云南省玉溪市恒达空间钢
结构有限公司的并购重组对价款 154,212,865.98 元;(2)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106,787,134.02 元;(3)以募集资金置换蓝晶科技预先投入资金
61,595,458.40 元;(4)本年直接的项目支出 72,614,833.81 元;(5)支付银行
手续费 3,202.23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资金余额 19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收到银行利息 393,298.67 元,因此
募集资金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 179,804.23 元。
   2017年1月13日,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90,000,000.00 元归还至募集资金账
户,2017 年度内,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为5,000,045.74 元,公司募集资金共
投入金额为 195,113,422.86 元,其中:(1)直接项目支出 195,092,456.44 元;
(2)银行手续费支出 20,966.42 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经全部
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66,427.11元(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
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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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结算利息收入 66,851.39 元(系期间利息收入)转入公
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本次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街道口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东湖支行签署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
与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
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商汇支行、富滇银行玉溪分行分别签署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蓝晶科技(义乌)
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义乌分行分别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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