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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灿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19-129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灿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
    2. 本次董事会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 15:00 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由董事长俞信华先生主持。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其中独立董事吴玲、徐科、韩洪

灵以电话方式参会。监事李琼、杨忠东、童惠芬,副总裁王江波、LIPENG、王建民、
财务负责人姬小燕、董事会秘书连程杰列席了本次会议。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
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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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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