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极信息: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4-24
证券代码:300324 证券简称:旋极信息 公告编号:2014-026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3月
27日审议通过了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4年3月29日在指定媒
体发出《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上午
10:00在北京学府宾馆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2013年年度股
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名,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1,499,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4.9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江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61,499,602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票: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票的 0%;
弃权票: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票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61,499,602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票: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票的 0%;
弃权票: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票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61,499,602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票: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票的 0%;
弃权票: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票的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61,499,602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票: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票的 0%;
弃权票: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票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61,499,602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票: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票的 0%;
弃权票: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票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61,499,602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票: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票的 0%;
弃权票: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票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61,499,602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票: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票的 0%;
弃权票: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票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曹积源律师、李祎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
参加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
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年
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