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极信息: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5-01-27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相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
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陈江涛先生担任公司
总经理;聘任刘明先生、蔡厚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海涛女士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李学林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熊焰、李绍滨、李景辉
2015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