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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旋极信息: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11-27  

						     证券代码:300324     证券简称:旋极信息      公告编号:2015-125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1月1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并于2015年11月12日在指定媒体发出《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决定于2015年11月2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于2015年11月27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
月26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江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224,558,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7.475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4,988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687%。

    2.会议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委派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4,57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36%;反对30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224,558,3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8,199
股,反对306,789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59,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7%;反对30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方案确定为: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

    同意224,57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36%;反对30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224,558,3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8,199
股,反对306,789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59,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7%;反对30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发行方式和时间

    表决结果:

    同意224,57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36%;反对30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224,558,3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8,199
股,反对306,789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59,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7%;反对30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224,57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36%;反对30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224,558,3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8,199
股,反对306,789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59,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7%;反对30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

    同意224,57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36%;反对30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224,558,3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8,199
股,反对306,789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59,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7%;反对30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

    同意224,57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36%;反对30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224,558,3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8,199
股,反对306,789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59,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7%;反对30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6)限售期

    表决结果:

    同意224,57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36%;反对30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224,558,3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8,199
股,反对306,789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59,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7%;反对30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7)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表决结果:

    同意224,57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36%;反对30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224,558,3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8,199
股,反对306,789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59,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7%;反对30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表决结果:

    同意224,57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36%;反对30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224,558,3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8,199
股,反对306,789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59,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7%;反对30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同意224,57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36%;反对30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224,558,3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8,199
股,反对306,789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59,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7%;反对30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4,57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36%;反对30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224,558,3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8,199
股,反对306,789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59,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7%;反对30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4,57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36%;反对30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224,558,3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8,199
股,反对306,789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59,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7%;反对30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4,57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36%;反对30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224,558,3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8,199
股,反对306,789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59,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7%;反对30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4,57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36%;反对30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224,558,3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8,199
股,反对306,789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59,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7%;反对30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4,57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36%;反对30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224,558,3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8,199
股,反对306,789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59,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7%;反对30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4,57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36%;反对30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224,558,3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8,199
股,反对306,789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59,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7%;反对30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

-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4,57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36%;反对30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224,558,3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8,199
股,反对306,789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59,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7%;反对30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补救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24,57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636%;反对30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224,558,38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8,199
股,反对306,789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59,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047%;反对30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资百望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东刘明作为本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213,816,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567%;反对306,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213,798,529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8,199
股,反对306,789股,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199,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49%;反对30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51%;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敬田律师、李祎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