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4 证券简称:旋极信息 公告编号:2017-043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3 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原定于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通知公告》,决 定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17年4月28日下午14:30召开,股权登记日不 变。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7 年4月28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下午15: 00至2017年4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5名,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9,144,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6.0391%;参加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35,6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0.177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批准。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 事长陈江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31,161,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529,144,36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 2,016,855股,反对18,800股,弃权0股。 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841,487股,反对18,800股, 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31,161,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529,144,36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 2,016,855股,反对18,800股,弃权0股。 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841,487股,反对18,800股, 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31,161,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529,144,36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 2,016,855股,反对18,800股,弃权0股。 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841,487股,反对18,800股, 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31,161,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529,144,36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 2,016,855股,反对18,800股,弃权0股。 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841,487股,反对18,800股, 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31,161,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529,144,36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 2,016,855股,反对18,800股,弃权0股。 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841,487股,反对18,800股, 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31,161,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529,144,36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 2,016,855股,反对18,800股,弃权0股。 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841,487股,反对18,800股, 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股东陈江涛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受益人的关联方,股东蔡厚富、刘明、 黄海涛、赵庭荣、赵尔君、杨宏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回避表决。 同意92,763,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7215%;反对259,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90,987,024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776,580 股,反对259,075股,弃权0股。 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763,604股,反对259,075股, 弃权0股。 8.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股东陈江涛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受益人的关联方,股东蔡厚富、刘明、 黄海涛、赵庭荣、赵尔君、杨宏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回避表决。 同意92,763,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7215%;反对259,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90,987,024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776,580 股,反对259,075股,弃权0股。 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763,604股,反对259,075股, 弃权0股。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股东陈江涛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受益人的关联方,股东蔡厚富、刘明、 黄海涛、赵庭荣、赵尔君、杨宏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回避表决。 同意92,763,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7215%;反对259,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90,987,024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1,776,580 股,反对259,075股,弃权0股。 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763,604股,反对259,075股, 弃权0股。 10.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31,161,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529,144,36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 2,016,855股,反对18,800股,弃权0股。 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841,487股,反对18,800股, 弃权0股。 1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31,161,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529,144,36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 2,016,855股,反对18,800股,弃权0股。 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841,487股,反对18,800股, 弃权0股。 12.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31,168,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529,144,36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 2,023,855股,反对11,800股,弃权0股。 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848,487股,反对11,800股, 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李祎律师、赵宇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