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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旋极信息: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08  

						     证券代码:300324     证券简称:旋极信息        公告编号:2018-120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并于2018年8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关
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9月7日(星期五)召
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关于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会议增加一个临时提案,召开日
期及股权登记日不变。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18年9月7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6
日15:00至2018年9月7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不能现场主持,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的董事刘明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 人,代
表股份 673,301,2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已扣减股权登记日前回购股份,下
同)1,736,261,988 股的 38.7788%。其中: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合计 668,160,291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8.48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140,99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961%。
    2.会议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委派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61,584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陈江涛、刘明、蔡厚富、黄海涛、陈为群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61,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301,28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61,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经营范围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301,28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61,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301,28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61,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申林平律师、刘勇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