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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旋极信息: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2019-04-27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

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097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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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                 1-2
     审核报告



二、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   1-3
     实现情况说明




                                          2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业 绩 承 诺 实 现
                情 况 说 明 的 审 核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0976 号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旋极信息)编
制的《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73
号)的有关规定,编制《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是旋极信息管理层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旋极信息管理层编制的《北京旋极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
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
以对《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三、    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旋极信息管理层编制的《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73 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北
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的完成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旋极信息 2018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常明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彦民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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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73 号)的有
关规定,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本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为西藏泰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汇达高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新
余京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新疆恒通达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北
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2.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街 3 号 1 号楼三层
    成立日期:1997 年 9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邹卫明
    注册资本:10,588.7336 万元
    实收资本:10,588.7336 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05114609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
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专业承包;提供智能建筑产品、节能产品、水利监测及水文监测产品
的系统集成方案的设计、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安装工
程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提供供热服务;暖通系统技术服务;软件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3.交易价格
    根据中天华资评报字[2016]第 1057 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净资产价值)账面值为 25,829.01 万元,
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净资产价值)评估值 181,509.99 万元,增值率为 602.74%。
    根据公司与西藏泰豪、恒通达泰、汇达基金、新余京达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及补充协议,交易额确定为 180,000 万元,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述股东持有的泰
豪智能 100%股权。本次购买资产以 19.63 元/股的价格,发行 91,696,380 股。
    公司向前述各交易方发行股份安排如下:
                                                交易对价
 交易标的        交易对方    持有股权比例                        作为对价的股份数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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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泰豪    36.11%          65,005.20                 33,115,231
 泰豪智能          恒通达泰    19.45%          35,002.80                 17,831,278
100%股权           汇达基金    21.68%          39,024.00                 19,879,775
                   新余京达    22.76%          40,968.00                 20,870,096
            合计               100.00%        180,000.00                 91,696,380

    根据公司(甲方)与西藏泰豪、恒通达泰、汇达基金、新余京达(乙方)签订的《利润
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双方约定“目标公司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合计、2017 年度、
2018 年度将分别实现 27,600 万元、20,280 万元、24,336 万元的税后利润。该等税后利润
系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由具有中国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泰豪智能进行审计后所出
具的标准且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确认的,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按照扣除前后孰低计
算)后可归属于母公司的税后利润”。
    双方一致同意:当触发乙方对甲方的利润补偿义务时,由乙方以其持有的全部旋极信息
股份对甲方进行连带性的全额补偿,乙方中各方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由各自持有目标公司股
权的比例确定。
    4.实施情况
    1、2016 年 2 月 20 日,本次重组方案已经泰豪智能的股东会审议通过。
    2、2016 年 2 月 22 日,公司已与西藏泰豪、恒通达泰、汇达基金、新余京达签署附条
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协议中均已载明本次重组事项一
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协议即生效。
    3、2016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 北京旋极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暨关联交易草案> 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4、2016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 北京旋极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暨关联交易草案> 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5、2016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等与本次重组有关
的各项议案。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6、2016 年 5 月 16 日,公司与西藏泰豪、恒通达泰、汇达基金、新余京达签署《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7、2016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等与本次重组有关
的各项议案,调减了募集配套资金的规模。在审议相关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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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016 年 9 月 27 日,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核准。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交易对方向公司承诺“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合计、2017
年度、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净利润(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含本数)27,600 万元、20,280 万元、24,336 万元”。
     三、收购资产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0976 号《重大
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北京泰豪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 26,340.8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933.61 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承诺数           2018 年度实际数         预测完成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24,336.00 万元            25,933.61 万元     106.57%
润
     我们认为,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已经实现。
     四、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批准报出。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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