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4 证券简称:旋极信息 公告编号:2019-045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并于2019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关于 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19年5月21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 20日15:00至2019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陈江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经由两名股东代 表、监事与律师共同进行清点和监票,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决计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619,799,13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6.22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18,742,58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6.16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1,056,5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18%。 2.会议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 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868,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9%;反对 930,3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279%;反对 930,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97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763,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30%;反对 1,035,3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7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92%;反对 1,035,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764,6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31%;反对 1,034,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843%;反对 1,034,4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1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763,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30%;反对 1,035,3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7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92%;反对 1,035,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747,6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04%;反对 1,051,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9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68%;反对 1,051,4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763,7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30%;反对 1,035,3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7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92%;反对 1,035,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83,7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105%;反对 967,9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1804%;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5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756%;反对 967,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258%;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86%。 关联股东陈江涛先生、陈为群女士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987,2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0%;反对 809,7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6%;弃权 2,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328%;反对 809,7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5686%;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8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崔玉律师、吴少卿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