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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威新材: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8-09-0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德威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蔡畅                         联系电话:010-59013868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重安                       联系电话:010-5901380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现场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 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8次

                                                     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报送独立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财务顾问报告以及相关专项核查意

                                                                   见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已完成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良好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公司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塘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及李日松承诺公司非公开

发行 A股 股 票中所 认购 的新增股

份,自本次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三           是                不适用

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

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

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因公司本次重大
                                         是                不适用
资产重组事项出具的关于减少和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公司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因公司本次重大           是                不适用

资产重组事项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

公司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因公司本次重大
                                            是                      不适用
资产重组事项出具的关于保持上市

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公司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周建明因公司本次重大
                                            是                      不适用
资产重组事项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

的承诺函。

公司股东姚丽琴、瞿建华因公司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出具的关于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公司股东姚丽琴、瞿建华因公司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出具的关于减              是                      不适用

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

                                 的公告”,原保荐代表人沈红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指派陈

                                 重安先生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

                                 2018 年 5 月 2 日,广东证监局向中泰证券出具了《关

                                 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18]8 号),中泰证券已将整改报告报送广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证监局;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2018 年 5 月 15 日,山东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责令增加内部

                                 合规检查次数监管措施的决定》([2018]35 号),中泰

                                 证券已将整改报告报送山东证监局;
                            2018 年 6 月 15 日,山东证监局向中泰证券淄博桓台中

                            心大街证券营业部出具了《关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桓台中心大街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的决定》([2018]41 号),相关主体目前正在积极进行

                            整改。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蔡 畅                     陈重安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