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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利泰: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300326         证券简称:凯利泰          公告编号:2019-003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1 月 4 日,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
关资料于 2019 年 1 月 3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前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
会议免于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期限发出会议通知。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
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其中周志强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周志强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员工
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本次回购股份
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
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
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
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结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决定对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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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票来源,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

      表决结果:本条款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本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社会公
众股份。

      表决结果:本条款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
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
币 12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表所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测算价格      回购金额(万元)   回购股数(股)     回购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金额上限            15,000          12,500,000                    1.73%
     回购价格下限             8,000           6,666,666                    0.92%

      表决结果:本条款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本条款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 12 元/
股),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
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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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本条款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
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
提前届满;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②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③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本条款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二、备查文件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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