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17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0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 日通过电子邮
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中颖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董事 6 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傅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西安中颖电子有限公司延长担保期限的议
案》
2015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5 年 6 月 9 日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西安中颖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公司以上限 5,500 万人民币为子公司西安中颖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安中颖”或“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 201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5-01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西安中颖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25)及《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5-048)。
鉴于该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一致同意延长对全资子公司西安中
颖的担保期限,将担保时间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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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
核,决定提名朱秉濬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兼任董事会战略
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提请增加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
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威朗国际提出增加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
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董事的议案》提请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7 日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0
附件:
董事简历
朱秉濬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电子工程系,
学士学位。1995 年进入本公司,现为公司微控制器事业群副总经理。曾担任公
司有机发光二极管(以下简称:OLED)产品线经理、先进线路设计组经理、电池
电源事业部总监、微控制器事业部总监等职务,并多年领导公司在模拟电路方面
的研发设计工作。
截至公告日,朱秉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0,696 股,其中限制性股票限售股
152,178 股。朱秉濬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