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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颖电子: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8-08-10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8-057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颖电子”或“公司”)于2018年8月
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
议案》,芯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颖科技”)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
营业务为AMOLED及PMOLED显示驱动芯片的设计及销售。截至公告日前,公司和上
海辉黎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辉黎”)、升力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力投资”)、隽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隽创有限”)为
芯颖科技股东,其中公司出资比例为75.00%、上海辉黎出资比例为7.89%、升力
投资出资比例为9.29%、隽创有限出资比例为7.82%。

    为了满足芯颖科技业务发展的需要,促使芯颖科技进一步发展壮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芯颖科技所有投资方一致同意拟对芯颖科技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500.00万元,按照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1.50元人民币,共出资人民币8,250.00
万元。其中中颖电子以货币出资人民币5,10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3,400.00
万元;上海辉黎以货币出资人民币733.5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89.00万元;
升力投资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20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隽
创有限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216.5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811.00万元。本次
增资后,芯颖科技的注册资本由本次增资前的人民币7,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2,500.00万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占注册资本的69.20%。

    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本次

增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其他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辉黎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8-057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景乐路228号7幢F437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再望

       注册资本: 5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
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升力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观塘敬业街55号皇廷广场10楼K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人:陈秀宗

       注册资本: HKD10,000

       主营业务:投资国内公司


   3、公司名称:隽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谢斐道408至412号华斐商业大厦6楼06至07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人:孙毓芳

       注册资本: HKD10,000

       主营业务:投资国内公司

    三、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芯颖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3号1楼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8-057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W4809T

      4、法定代表人:范姜群权

      5、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6年9月9日

      7、营业期限:2016年9月9日至2046年9月8日

      8、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的设计、开发、转让自研成果及集成电路、电子
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不涉
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注册资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比例                   比例
                                 (万元)               (万元)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250.00   75.00%     8,650.00        69.20%

    上海辉黎电子科技合伙企业
                                    552.50      7.89%   1,041.50          8.33%
    (有限合伙)

    升力投资有限公司                650.00      9.29%   1,450.00        11.60%

    隽创有限公司                    547.50      7.82%   1,358.50        10.87%

              合计                7,000.00   100.00%    12,500.00      100.00%

      10、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 万元

                   科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6,429                  7,019
              负债总额                          1,555                    347
               净资产                           4,874                  6,672
                   科目              2017年度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4,460                    292
               净利润                        -1,798                     -328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8-057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为了满足芯颖科技业务发展的需要,促使芯颖科技进一步发展壮大。加
快AMOLED显示驱动芯片业务拓展的步伐,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2、本次增资后,公司占芯颖科技注册资本的69.20%,芯颖科技仍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

    3、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及芯颖科技的发展规划,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
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和上海辉黎、升力投资、隽创有限拟对控股子公司芯
颖科技增加注册资本,进一步增强芯颖科技的资金实力和竞争实力,加快公司
AMOLED显示驱动芯片业务拓展的步伐。符合公司及芯颖科技的发展规划,不会对
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公司本次增资。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和上海辉黎、升力投资、隽创有限拟对控股子公司芯颖科技增加注
册资本,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芯颖科技进一步发展
壮大,同意本次增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8-057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