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8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或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2日至2019年5月13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12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A座上海虹桥国际会议中心 2层八号厅;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总经理宋永皓先生;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8 6、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增加议案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提示性公 告已分别于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93,790,35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0.59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88,081,17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8.12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5,709,1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7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18,374,22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95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2,665,03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48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5,709,1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71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孙亦涛律师、王舒庭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8 站公告的《2018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独立董事 在本次会议上做了《2018 年度述职报告》,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未对独立董事述 职提出异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3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3,775,9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6%; 反对 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14,24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59,7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215%;反对 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弃权 14,2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775%。 2、审议《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3,775,9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6%; 反对 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14,24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59,7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215%;反对 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弃权 14,2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775%。 3、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3,775,9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6%; 反对 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14,24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59,7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8 持股份的 99.9215%;反对 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弃权 14,2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775%。 4、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 金专户销户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3,775,9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6%; 反对 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14,24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59,7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215%;反对 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弃权 14,2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775%。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向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 2018 年 度审计报酬人民币 46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93,775,9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6%; 反对 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14,24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59,7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215%;反对 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弃权 14,2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775%。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8 表决结果:同意 93,775,926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6%;反 对 18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14,245 股,占与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59,791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215%;反对 18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4,245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5%。 7、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3,775,926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6%;反 对 18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14,245 股,占与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59,791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215%;反对 18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4,245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5%。 8、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3,775,926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6%;反 对 18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14,245 股,占与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59,791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215%;反对 18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4,245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5%。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8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3,775,926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6%;反 对 18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14,245 股,占与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59,791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215%;反对 18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4,245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5%。 10、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前述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 230,962,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 103,933,062.00 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54,058,596 股。 表决结果:同意 93,775,926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6%;反 对 14,432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弃权 0 股,占与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59,791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215%;反对 14,432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5%;弃权 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按最新股本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 司总股本 209,985,9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5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前公 司总股本为 209,985,933 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 230,984,526 股。 董事会经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30,984,526 股增至 231,036,526 股。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8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3,775,926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6%;反 对 18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14,245 股,占与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59,791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215%;反对 18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4,245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5%。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 授予事项,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增加至 231,036,526 股。 另外,公司 2015 年和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象 中分别有 1 人和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部分激励对象因 2017 年度个人考核等级 未到达 A 等,根据相关规定,拟取消该 3 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回购注销涉及上述 情况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4,166 股。 公司将以回购注销后总股本 230,962,360 股为基数,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变更为 254,058,596 股。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关股份回 购的修改决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修改决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拟对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范围和《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二十一条董事会权限进行调整。基于此, 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对应的条款进行修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8 表决结果:同意 93,775,926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6%;反 对 18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14,245 股,占与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59,791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215%;反对 18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4,245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5%。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13、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3,775,926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6%;反 对 18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14,245 股,占与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59,791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215%;反对 18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4,245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5%。 14、审议通过《关于与合肥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拟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 的议案》 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拟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公司拟在合肥 高新区购置 20 亩用地设立营运中心及实验室,总投资额约 4.5 亿元人民币。董 事会同意在总投资金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一切相关事项,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一切相关事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3,675,926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0%;反 对 114,432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0%;弃权 0 股,占与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59,791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3772%;反对 114,432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28%;弃权 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2019 年 4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10 号公告]《关于修 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 鉴于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就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及《公 司法》中有关股份回购的修改决定等事项,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故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系在前次公告的拟修订《公司章程》版本上进行。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3,775,926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6%;反 对 18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14,245 股,占与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59,791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215%;反对 18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4,245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5%。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亦涛律师、王舒庭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8 1、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