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4
中颖电子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则运作指引》,以及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职责和条件,胜任岗
位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同意聘任朱秉濬先生、向延章先生、张学锋先生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无正文)
中颖电子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为《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洪志良:
王天东:
杨旭波: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