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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6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
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勤勉、谨慎的原
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对控
股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加快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实施,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共计 1,200 万元
对宜安云海增资。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
    (三)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易红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