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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7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东莞
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特”)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欧普特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欧普特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