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计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4-17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17日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彭凌祺先生拟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审议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经认真核查彭凌祺先生的个人履历、
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我们认为彭凌祺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能力,
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彭凌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页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尤建新 _____________
朱扬勇 _____________
陈德荣 _____________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