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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虹计通:独立董事关于三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4-26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三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一事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

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

计,我们对于公司继续聘请该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并同意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三届十

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尤建新 _____________



    朱扬勇 _____________



    陈德荣 _____________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