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虹计通:独立董事对于三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于三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上海
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审
议的《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事前审查,并发
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
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
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客观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三届十
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尤建新 _____________
朱扬勇 _____________
陈德荣 _____________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