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计通:关于对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2023-04-27  

                        关于对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2022 年度
       关于对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2092 号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虹计通”)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并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2087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
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段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华虹计通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337 号)。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
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
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
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
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
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

                          专项说明第 1 页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
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
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上述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所发表审计意见的
依据如下: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已在财务报表
中恰当列报或披露,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
要,在审计报告中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是必要的,无保留
意见不应强调事项而改变

    三、使用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为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专项说明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