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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壕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8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材料,对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事项,经讨论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不会
对公司前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
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
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符国群、顾纯、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