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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津膜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1-07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郝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
监的议案》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此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郝锴先生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
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郝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唐运平                   韩刚                    赵息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