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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文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336            证券简称:新文化           公告编号:2018-064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同时废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
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公司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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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会[2018]15号文件的相关
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后,公司编制2018年第三季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
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调
整以下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并相应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数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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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列报的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
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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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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