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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文化: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336            证券简称:新文化           公告编号:2019-029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
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
通知,并于2019年4月2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
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及《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
震华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19年第
一季度报告全文》,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刊登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
经董事会提名,选举杨震华先生(后附个人简历)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经
公司董事长杨震华先生提名,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选举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后附个人简历)
    1.审计委员会:万如平(主任委员)、周健之、曹军波;
    2.提名委员会:郑培敏(主任委员)、杨震华、曹军波;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郑培敏(主任委员)、杨震华、汪烽、曹军波、万如
平;
    4.战略委员会:杨震华(主任委员)、汪烽、周健之、郑培敏、曹军波。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杨
震华先生(后附个人简历)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杨震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汪


                                     2
烽女士、刘郡先生(后附个人简历)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杨震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洪
国梁先生(后附个人简历)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震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汪
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津津女士(后附个人简历)为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络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汪烽                                    张津津

联系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 444 号北区 238 室   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 444 号北区 238 室

电话                    021-65871976                             021-65871976

传真                    021-65873968                             021-65873968

电子信箱          xinwenhua@ncmedia.com.cn                 xinwenhua@ncmedia.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经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所处行业的整体薪酬水平、以及公司所在地区的消费水
平,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姓名                      职务
                                                          (税前)

  杨震华               董事长兼总经理                     100 万元

  汪   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0 万元

  刘   郡                  副总经理                        50 万元

  洪国梁                   财务总监                        5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4
简历:


    杨震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MBA),
艺术管理博士,高级经营师。上海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曾任上海音
像出版社电视部主任、发行总站常务副站长、中华文艺音像出版社常务副社长。
现为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电视剧艺术专业委员
会副主任、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评审评估专家、上海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行业
协会会长、上海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上海市网络视听行业协会副会长。现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杨震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日,杨震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02%的股份,另持有上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渠丰国际”)91.67%
的股份,渠丰国际持有公司 19.86%的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汪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生,经济学硕士学位。
曾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融资一部经理;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投
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上海力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上海缘木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汪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周健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生,管理学硕士学位。
曾任职于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现任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监。
    截至公告日,周健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5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郑培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生,工学学士、管理
工程硕士(MBA)。曾任职于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现任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公告日,郑培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曹军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生,国际经济关系专
业硕士。曾任上海艾瑞市场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研究院院长。现任百度资本(宁
波梅山保税港区佰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董事总经理,兼任公司独立董事等
职务。
    截至公告日,曹军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万如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生,会计专业硕士、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兴亚会计师事务所综合业务部主任、大亚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助理、惠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惠生
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闻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苏州市光
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江苏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兼任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截至公告日,万如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郡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生,研究生学历。曾任
职于天津电视台,曾任天视卫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刘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6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洪国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生,本科学历。曾任
上海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上海迪赛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
部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洪国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津津女士,证券事务代表,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生,
管理学学士学位。曾任公司财务副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公告日,张津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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