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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元股份: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17-12-07  

						证券代码:300338                 证券简称:开元股份                公告编码:2017-106 号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元股份”)持股 5%以
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罗华东先生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分别与共青城禾元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禾元”)、昌都市高腾企业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高腾”)签署了《罗华东与共青城禾元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关于开元股份(300338.SZ)股票之股份转让协议》、《罗华东与
昌都市高腾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元股份(300338.SZ)股票之股份转让
协议》。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发布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
于 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 年 12 月 7 日,开元股份收到罗华东先生通知:罗华东协议转让给共青
城禾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昌都市高腾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 34,068,000 股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一、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股东       交易      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名称       方式               持有公司股份数    持有公司股      持有公司股份数   持有公司股
                       性质
                                   量(股)         份比例           量(股)        份比例
            协议转   无限售流
 罗华东                             44,930,976         13.23%         10,862,976         3.20%
              让       通股
  共青      协议转   无限售流
                                              0              0%       17,034,000         5.02%
  禾元        让       通股
  昌都      协议转   无限售流
                                              0              0%       17,034,000         5.02%
  高腾        让       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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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说明
    上述股权过户是根据 2017 年 9 月 21 日罗华东先生分别与共青禾元、昌都高
腾签署的相关股份转让协议进行的。本次转让协议没有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本次转让后,罗建文、罗旭东、罗华东三父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9,746,874 股,占公司总股本 32.32%,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转让双方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承诺
    本次转让方罗华东与受让方共青禾元、昌都高腾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签署
了《股份转让承诺函》,《股份转让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出让方、受让方(以下并称申请人)已充分知悉并将严格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
则等文件关于股份协议转让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确认并承诺:申请人提交的全部
股份转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

   2、申请人已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 2017
年 9 月 21-22 日依法合规地就本次股份转让履行了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
   3、申请人保证本次拟转让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司法、仲裁程序、其他争
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4、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或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时相关障碍能够消除。
   5、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短线交易。
   6、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违背双方作出的承诺。
   7、申请人保证自本次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今,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
不得转让的情形,且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规定的
不得减持相关股份的情形。
   8、申请人自愿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6 个月内,双方均不减持所持
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
   9、申请人自愿承诺,双方如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主体,在转让之
后解除同一实际控制关系的,双方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在解除同一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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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系之后的 6 个月内,仍共同遵守双方存在同一实际控制关系时所应遵守的股份
减持相关规定。
   10、申请人自愿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后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当前及今后作出的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包括股份减持相关政策解答口径等文件明确的要求。
   11、申请人自愿承诺,双方提交的股份转让申请经深交所受理后,至本次股
份转让过户完成之前,相关协议、批复或者其他申请材料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
者申请人在本承诺函中确认、承诺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双方将自前述事实发生之
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及时通知深交所终止办理,并自本次提交申请日 30 日后方可
再次提交股份转让申请。
   申请人承诺,如提交的股份转让申请材料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者
不合法合规等情形,或者任何一方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的,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
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深交所对其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等措施。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股份转让承诺函》。


特此公告。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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