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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元股份:独立董事陈政峰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25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政峰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事务,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
    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会情况
    本报告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参加了应出席的
全部董事会会议,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
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本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投票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情况
     14              14            6          8               0      全部同意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股             本年度应参加       实际出席次
                                                                     备注
       东大会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数
            7                       7                  1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的看法及
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18 年任期内,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的独立意见:
    1、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聘任独立
董事、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现金对价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对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现金对价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
    2、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 2017 年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7 年
度关联交易事项、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2017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
意见;对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3、2018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长沙开元
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长沙开
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就《关于调
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就选举董
事、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为全资子公
司恒企教育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对为全资子
公司恒企教育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变更会
计政策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对控股
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聘任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就对控股孙公司增资暨关
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0、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就签署
剥离制造业相关资产框架协议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现场工作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参加会议后,也与公司高管
分别进行了座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在治理结构、
规范运作、内控制度及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进展,督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募集资金按规定存放和使用,严格监控关联交易、
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时刻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18 年度,公司运行情况正常,不存在因关联交易、内幕交易等损害投资
者权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公司建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等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信息披露较为及时、完整、准确。


四、其它事项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陈政峰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陈政峰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