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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银机电: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9-05-06  

						证券代码:300342           证券简称:天银机电           公告编号:2019-044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280,80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38%,实际
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6,905,80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6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5月8日(星期三)。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16年4月5日,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常熟市天银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朱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655号),核准公司向朱骏发行1,758,883股股份、向梁志恒发行3,957,673股股
份、向孙亚光发行1,758,883股股份、向陶青长发行1,758,883股股份、向乔广林发
行902,685股股份、向雷磊发行451,343股股份、向王宏建发行451,343股股份、向王
涛发行451,343股股份、向朱宁发行451,34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39,599,600元。
    公司向朱骏、梁志恒、孙亚光等九位自然人购买北京华清瑞达科技有限公司
剩余49%的股权的股份发行价格为21.52元/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数
量为11,942,379股。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公司最终向3名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78,274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3.85元,共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39,599,574.9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5万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人民币230,949,574.90元。
                                   1
    2016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及《证券持有人名册》,公司向朱骏、梁志恒、孙亚
光等9名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合计发行的11,942,379股以及向常熟市天恒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恒投资”)、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7,078,274股,共计219,020,653股普通A股股票已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2016年5月
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限售股份。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朱骏、梁志恒、孙亚光等9名自然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本
公司股份中其余76.44%的股份50%的部分及天恒投资此次认购的本公司股份锁定
期均为36个月,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之日2016年5月5日起计算,可上市流通时
间为2019年5月5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后公司股份数量由非公开发行前
200,000,000 股变更为219,020,653股。
    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分红前公司总股本
219,020,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0630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5,720,00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公司总股本219,020,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28,530,979股。
    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6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8,530,9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5,706,195.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同时,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8,530,97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98,559,293股,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427,090,272股。公司已于2017年4月25日完成权益分派工作。
    2017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为46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489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27,090,272股的1.14%。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
年6月16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8月24日。2017年8月,公司董事会实施
                                      2
并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427,090,272股增加
至431,980,272股。
    2018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以及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杜金松、陈松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因此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431,980,272股的0.00926%。公司已
于2018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31,980,272股变更为431,940,272股。
    截止解除限售申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431,940,272股,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为39,133,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6%,无限售流通股为392,806,605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90.9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限售股东承诺情况

    1、朱骏、梁志恒、孙亚光、陶青长、乔广林、雷磊、王宏建、王涛、朱宁作
为华清瑞达的股东及本次交易的股权出售方,就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本公司的股
份,作出如下承诺:(1)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天银机电股份中的 23.56%的部分自
本次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 76.44%的股份自本次发行
结束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且自本次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四十
八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前述三年锁定股份总数的 50%。(2)自本次
发行结束之日起,由于天银机电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使得本人增持的上市公
司股份,本人承诺亦应遵守上述约定。(3)本人因天银机电本次发行而取得股份
的锁定期/限售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
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天恒投资承诺如下:本次参与认购取
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
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3
     (二)截止本申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
追加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8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280,80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38%,实际
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6,905,80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6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0名,证券账户总数为11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本次申请解除    本次实际可上市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备注
号                                               限售数量        流通数量
                               1,550,000            775,000                 0    注 1、注 2
1     朱骏
                               1,071,757            535,879           535,879       注2

2     梁志恒                   5,899,229           2,949,615          349,616    注 1、注 2

3     孙亚光                   2,621,756           1,310,878        1,310,878       注2

4     陶青长                   2,621,756           1,310,878        1,310,878       注2

5     乔广林                   1,345,524            672,762           672,762       注2

6     雷磊                     672,764              336,382           336,382       注2

7     王宏建                   672,763              336,382           336,382       注2

8     王涛                     672,763              336,382           336,382       注2

9     朱宁                     672,764              336,382           336,382       注2
      常熟市天恒投资管理
10                             1,380,263           1,380,263         1,380,263      注2
      有限公司
             合计             19,181,339          10,280,803         6,905,804

     注1:截至公告日,上述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中朱骏先生及梁志恒先生的股份存在质押冻结

的情况。朱骏先生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1,310,879股,其中775,000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

                                           4
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梁志恒先生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2,949,615股,其中2,599,999

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注2:(1)朱骏、梁志恒、孙亚光等9名自然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本公司股份以及参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天恒投资认购的股份均于2016年5月5日上市,股份上市时:

朱骏持有限售股份1,758,883股;梁志恒持有限售股份3,957,673股;孙亚光持有限售股份

1,758,883股;陶青长持有限售股份1,758,883股;乔广林持有限售股份902,685股;雷磊持有限

售股份451,343股;王宏建持有限售股份451,343股;王涛持有限售股份451,343股;朱宁持有限

售股份451,343股;天恒投资持有限售股份707,827股。

    (2)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实施了“每10股转增5股并派发3.0006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于2017年4月25日实施了“每10股转增3股并派发2.000000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朱骏持有限售股份3,429,823股;梁志恒持有限

售股份7,717,463股;孙亚光持有限售股份3,429,821股;陶青长持有限售股份3,429,822股;乔

广林持有限售股份1,760,235股;雷磊持有限售股份880,120股;王宏建持有限售股份880,118股;

王涛持有限售股份880,118股;朱宁持有限售股份880,120股;天恒投资持有限售股份1,380,263

股。

    (3)公司于2017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部分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对朱骏、梁志恒、孙亚光等9名自

然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本公司股份中的23.56%的部分及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此次认购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限售的手续,该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7,908,93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19%,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因此

相关人员限售股份持有情况变更为:朱骏持有限售股份2,621,757股;梁志恒持有限售股份

5,899,229股;孙亚光持有限售股份2,621,756股;陶青长持有限售股份2,621,756股;乔广林持

有限售股份1,345,524股;雷磊持有限售股份672,764股;王宏建持有限售股份672,763股;王涛

持有限售股份672,763股;朱宁持有限售股份672,764股。

       5、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
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10,280,803股全部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如下:

                                       5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9,133,667     9.06%           -        10,280,803   28,852,864    6.6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2,806,605    90.94%      10,280,803       -        403,087,408   93.32%


三、总股本          431,940,272   100.00%     10,280,803   10,280,803   431,940,272   100.00%


   五、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之限售股持有人朱骏、梁志恒、孙亚光等 9 名自然人及天恒投资遵守了相
关规定和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
机构对此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熟市天银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