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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创互联: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2018-10-18  

						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联创互联          公告编号:2018-122

                  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互联、上市公司或公司)
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参与认
购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参与认购弘坤长
嘉1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弘坤1号)之基金份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名称:弘坤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2年09月29日

    3、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沽源路110弄15号208-13室

    4、法定代表人:庄科明

    5、是否属于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弘坤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弘坤资管)已经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管理人备案,备案编号:
P1002601。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弘坤资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
利益安排。

三、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方

    上市公司拟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参与认购弘坤1号之基金份额,除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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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弘坤1号的基金管理人为弘坤资管。

       (2)合作协议签订时间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

       (3)合作目的

    公司本次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旨在借助专业投资团队有效发掘投资机会,通
过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退出渠道的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
权相关的投资,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公司的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抵
御风险波动的能力。

       (4)合作模式

    公司通过认购弘坤1号之基金份额,成为弘坤1号基金份额持有人,弘坤1号由
弘坤资管自主进行投资决策,公司不以任何形式干预基金项下的投资决策,并自
愿承担投资风险。

       (5)合作期限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封闭式,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需
要设立临时开放日。基金的存续期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5年。经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书面协商一致,基金可以提前终止或展期,基金管理人需及时通知所有基
金委托人。如基金存续期届满最后一日为节假日,则基金存续期顺延至下一工作
日。

       (6)合作事项的决策机制及运行机制

    基金管理人独立自主地进行投资决策,委托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干预基金项
下的投资决策,并自愿承担投资风险。

       (7)基金名称

    基金的名称为弘坤长嘉1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或
提前终止销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备案

       (8)基金规模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弘坤1号的计划募集资金规模预计为10亿元人民币,以



                                第 2 页 共 5 页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9)组织形式

    弘坤1号采取契约型基金的组织形式,并由弘坤资管担任基金管理人。

    (10)出资方式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司采用货币认购基金份额。

    (11)出资进度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募集期间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募
集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基金管理人有权依据发售情况延期或提前结束。但延
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12)退出机制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公司可通过基金份额赎回或基金终止确认实现退出。

    (13)会计核算方式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的会计政策比照证券投资基金现行政策执行。基金
财产的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计账本位币为人民币,计账单位为元。
基金财产的会计核算按《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执行。

    (14)投资方向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主要以直接或间接(包括通过信托计划、基金子公
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方式)投向园区
建设、金融、冷链物流、医药健康、先进制造等行业非上市公司股权。资金闲置
期可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
款)、现金管理类产品(如货币基金等)等。

    (15)收益分配机制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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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基金自产品成立之日起,收益分配基准日进行基金收益的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16)上市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是否有一票否决权

    基金管理人独立自主地进行投资决策,委托人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干预基金项
下的投资决策,并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上市公司不享有一票否决权。

    2、专业投资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申请备案,以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投资者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
其他权利。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参与基金份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参与弘坤1号基金份额的情况。

五、上市公司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目的

    公司本次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旨在借助专业投资团队有效发掘投资机会,通
过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退出渠道的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
权相关的投资,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公司的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抵
御风险波动的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参与认购弘坤1号之基金份额可能面临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
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基金的业务外包风险、基金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的风险以及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投资标
的风险、税收风险等其他风险。

七、合作事项是否可能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参与认购基金份额不构成关联交易,如基金未来拟投资的范围与上
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上市公司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第 4 页 共 5 页
所的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八、公司本次参与认购基金份额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上市公司与专业
投资机构合作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事项属
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九、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旨在借助专业投资团队有效发掘投资机会,通
过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退出渠道的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
权相关的投资,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公司的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抵
御风险波动的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十、备查文件

    1、《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弘坤长嘉 1 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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