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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创互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13  

						              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阅了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文件,我们同
意公司关于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1、经核查王新先生的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
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王新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2、提名王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3、王新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其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王新先生为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王德建      王娟      李荣林

                                                          2019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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