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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创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300343          证券简称:联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0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 9年 8月 26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与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
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
【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
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
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
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
款”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项;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在利润表中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
损失”项目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
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
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
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
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