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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宇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30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以及以前期间发生并累计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5,250 万元。




                                           独立董事:熊政平、曾江洪、陈爱文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