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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宇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2018-09-0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宇新材”或“公司”)2014 年
度非公开发行事宜已于 2016 年 1 月完成,公司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天风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天风证券的持续督导期限为该次发行之股票上
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兴证券”)
担任保荐机构,并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与东兴证券签订《2016 年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书》。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16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并决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文件。东兴证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起承继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持续
督导,并指定保荐代表人彭丹、魏赛具体负责,持续督导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东兴证券保荐代表人
魏赛及持续督导项目组人员于 2018 年 8 月对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进行了 2018 年半年度培训,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培训时间:2018 年 8 月 27 日 14:00

    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参加培训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培训主题:《创业板公司持续督导关注要点解读》

       培训效果:通过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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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讲解,加深了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行为规范的理解,增强了公司及上述人员
的规范运作意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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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彭    丹               魏    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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