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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宇新材:董事会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2019-10-16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红宇新材       公告编号:(2019)071号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0 月 15 日,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红宇新材”)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建湘晖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
湘晖鸿”)发来的通知,获悉其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与公司股东朱红专先生解
除一致行动关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的相关情况

    本次建湘晖鸿与朱红专先生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签署前,2009 年 12 月
20 日,朱红玉与朱红专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称《一致行动协议(一)》),
据此,朱红专成为朱红玉的一致行动人。

    2019 年 3 月 6 日,建湘晖鸿与朱红玉、朱明楚、朱红专签署了《一致行动
协议》(以下称《一致行动协议(二)》),建湘晖鸿与朱红玉、朱明楚、朱红专为
一致行动人。朱红玉、朱明楚、朱红专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21,659,211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7.57%。因此,建湘晖鸿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合计控制 27.57%的表
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卢建之为实际控制人。

    二、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的相关情况

    2019 年 10 月 15 日,建湘晖鸿与朱红玉、朱明楚、朱红专签署了《<一致

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1)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朱红玉
与朱红专于 2009 年 12 月 20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一)》解除,即自协议
签署之日起,朱红玉与朱红专在红宇新材决策方面将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2)
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建湘晖鸿与朱红专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即自协议签署之日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起,建湘晖鸿与朱红玉、朱明楚、朱红专于 2019 年 3 月 6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
协议(二)》中涉及的建湘晖鸿一致行动人由朱红玉、朱明楚、朱红专变更为朱
红玉、朱明楚,朱红玉、朱明楚仍与建湘晖鸿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三、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建湘晖鸿与朱红玉、朱明楚等一致行动人股东仍
持有公司股份 115,511,1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卢建之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未导致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四、其他说明

    1.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
情形。

    2.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