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苏州一元幂方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2017-03-13
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17)008 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苏州一元幂方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通过所属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
与上海幂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幂方资产”)签署《合伙协议》,拟参与投资
苏州一元幂方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一元幂方”)。
本次投资主体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6年4月22日,系本
公司专业投资平台,由两名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泰格医药科技有
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本次投资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上海幂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场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858号703-7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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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玉建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08日经营范围: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
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幂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其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上海幂方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当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
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并购基金份额认。
上海幂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
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09348。
周玉建:创始及管理合伙人,上海大学金融学硕士,管理基金规模约10亿元,完成投
资及并购近20亿元,曾任九鼎投资(600053)投资总监,负责项目投资及投后管理工作。
主要投资项目有:柳州医药(603368) 、威门药业(430369)、天广实(抗体药物)、
旌准医疗(分子诊断)、欧普康视(眼科器械)及执诚生物(诊断试剂),2016年荣膺“上
海市江西商会副会长”。
2、名称:赣州一元幂方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2号楼601-1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玉建
成立时间:2016年08月01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信息咨询、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得从
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赣州一元幂方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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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名称:上海豪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青浦区双联路158号2层K区2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潘振宇
成立时间:2017年01月06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展服务,会务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豪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樟帮幂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八号办公楼30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幂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06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樟帮幂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5、名称:上海中宏实业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虹口区纪念路465号1幢3楼301-307室
法定代表人:洪智军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27日
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玻璃制品,日用百货,燃料油(除危险化
学品);批发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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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
务,货物仓储,物业管理,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中宏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
三、拟投资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苏州一元幂方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伙企业规模:人民币10,607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4、注册地: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华佗路99号6幢
5、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8日
6、合伙经营范围: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
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7、目前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出资
合伙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认缴出资 承担责任方式
方式
上海幂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现金 100.00 无限责任
赣州一元幂方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现金 2,707.00 有限责任
伙)
上海豪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现金 5,000 有限责任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樟帮幂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现金 1,500 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
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现金 1,000 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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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宏实业有限公司 现金 300 有限责任
合计 —— 10,607 ——
8、合伙企业投资范围:包括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物技术及医疗服务在内的医药
健康领域创业投资。
9、存续期限:六年,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可以延期一年。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
合伙企业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607万元。
上海幂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00万元,其他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
人认缴出资10,507万元,详见上表。
2、缴付期限
(1)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首期出资额为其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三十五(35%)。普
通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成立后书面通知所有有限合伙人缴付首期出资额;各合伙人应在书
面通知载明的截止日期之前,根据通知所载金额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及时足额支付首期出资
款。
(2)后续出资分两期缴付。首期出资额缴付且当本合伙企业的可用资金低于首期认
缴出资额的百分三十(30%)时,普通合伙人可提前向所有有限合伙人发出后续出资的缴
付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将应缴付其认缴出资的百分之三十五
(35%)及时足额缴纳。
(3)第一期后续出资额缴付且当本合伙企业的可用资金低于第一期后续认缴出资额
的百分三十(30%)时,普通合伙人可提前向所有有限合伙人发出第二期后续出资的缴付
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将应缴付其认缴出资的百分之三十(30%)
及时足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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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续期限: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6年,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可以延期一年。
4、本基金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幂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
5、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普通合伙人或管理人设立由5-7人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
会(以下简称“投决会”),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及退出)相关事
项。每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拥有一票投票权。按投资成本计算,投资金额不超过本合伙
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的10%的单个项目投资及退出需至少获得投委会二分之一投票同意;
否则,需至少获得投委会三分之二投票同意。公司不存在一票否决权。
6、管理费
本合伙企业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由本合伙企业直接支付给
管理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收取后无需管理人或其指定第三方返还。
管理费按年度预付,首个支付日为首期缴款后十个工作日内,以后每期管理费的支付
日为首个支付日每满1年后的对月对日(遇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此前最近的工作日),每
次支付该支付期间应付的管理费。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3年内,本合伙企业按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2%/年支付管理
费,计算公式为:
前3年管理费=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2%×当期管理费计算天数/365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第4年和第5年,本合伙企业按截至每个支付日有限合伙人尚未
退出的剩余投资项目成本的1.5%/年支付管理费,计算公式为:
第4年、第5年和第6年管理费=有限合伙人尚未退出的剩余投资项目成本×1.5%×当期
管理费计算天数/365。
在本协议签署的第7年起至合伙企业清算完成之日止,不再另行收取管理费。
7、投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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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除非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本合伙企业不得对他人之负债提供担保。
7.2 如普通合伙人决定投资的项目与某一有限合伙人的宗旨相冲突,或法律法规禁止
该有限合伙人投资该项目,则普通合伙人有权免除有限合伙人的投资义务。
7.3 本合伙企业不得在二级市场上以获取短期差价为目的买卖上市股票,但出售投资
组合公司股票及对上市公司股权的战略投资不在此限。
7.4 本合伙企业单个项目按成本计算的投资金额不超过本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
15%。本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8、基金的收益分配机制
投资项目退出后先返还LP本金;投资收益达到年化10%收益率后,总投资收益按2:8
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9、投资人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决策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运营、决策的权力归属于普通合伙
人,由其直接行使或通过其选定的代理人行使。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有
限合伙人不执行本合伙企业事务,不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10、违约责任
普通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本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如普通合伙人利益与合
伙企业利益发生冲突时,普通合伙人不得采取违反《合伙企业法》、本协议之措施损害本
合伙企业利益;若普通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致使合伙企业因之产生重大损害或
债务责任时,普通合伙人对该等行为对本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且,有限
合伙人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程序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违约的,须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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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业务与本次投资的医药创业投资业务领域具有良好的业务协同关系,可以结
合公司在医药临床研究领域的专业优势,拓展公司投资渠道,获取投资收益。同时该合作
模式也将帮助公司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发展优质项目储备。
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在合伙企业后续经营中,可能存在项目实施、风险管控、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退
出等多方面风险因素。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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