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亮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进行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2017-12-29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17-136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进行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春先生的函告,获悉王长春先生将其所持有本
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和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票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质押股 本次质押占
股东名 一大股东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数(万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用途
称 及一致行 日 日
股) 比例
动人
上海浦东发
2017 年 2020 年
展银行股份 个人融
王长春 是 500 12 月 28 12 月 28 7.63%
有限公司深 资
日 日
圳分行
二、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股东名 质押开始 解除质
大股东及一 押股数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称 日 押日
致行动人 (万股) 股份比例
2016 年 2017 年 上海浦东发展银
王长春 是 310 12 月 23 12 月 28 行股份有限公司 4.73%
日 日 深圳分行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目前,王长春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65,528,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9%。本次其所持有的部分股票质押及再解除质押后,王长春先生累计处于质
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 35,088,45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3.55%,占公
司总股本的 11.72%。
四、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王长春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相关机构出具的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
2、相关机构出具的解除质押登记的证明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