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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卡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9-28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修订)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合法、合规,符合《公
司法》、《证劵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本
次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规划,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
述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沈文新                 杜龙泉                   原红旗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