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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鹏飞: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决定的公告2019-03-11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19)005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
关于对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2019〕21 号)(以
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
告〔2010〕12 号)、《关于印发中国证监会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证监发〔2015〕80 号)以及《深圳证监局关于 2017 年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工
作安排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7〕34 号)要求,我局自 2017 年 11 月起
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务核算不规范

    一是你公司综合物流服务收入核算不符合你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存在提前确
认收入问题,2016 年提前确认收入 168 万元。二是你公司综合物流业务成本存
在跨期确认现象。2015 年跨期确认在 2016 年的成本金额为 1,550.88 万元,2016
年跨期至 2017 年的成本金额为 2,270.10 万元。三是子公司博韩伟业(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韩伟业”)收入存在跨期确认问题,导致合并范围
收入金额增加 644 万元。此外,博韩伟业该年作为新收购子公司,2015 年 8 月
才纳入合并范围,还存在虚增商誉金额的情形。四是二级子公司辽宁宏图创展测
绘勘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创展”)个别项目成本核算不完整,存在少记
2016 年成本费用的问题,导致未实现 2016 年业绩承诺,还影响到相关商誉是
否应计提减值的判断。
    二、对子公司管控薄弱

    子公司博韩伟业在业绩承诺期,与武汉大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宝民现
代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主体之间的业务存在一些疑点,你公司未能给出合理
解释。考虑到上述业务对博韩伟业能否实现业绩承诺影响重大,反映出你公司对
博韩伟业的管控缺失,对其业务合规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也未尽到审慎审核责
任。检查期间,我局就上述业务存在的风险已向你公司通报提示。

    三、资金管控不规范

    你公司综合物流服务业务存在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支付成本费用情况,该现象
自你公司上市以来持续至检查期间,时间跨度长。其中,2015 年至 2017 年上
半年使用个人银行卡数分别为 38 张、38 张和 30 张,支付金额分别为 13,100.81
万元、9,495.15 万元和 5,200.55 万元。目前,你公司已根据我局的要求进行了
整改。上述现象反映出你公司现金管控薄弱。

    财务核算不规范导致你公司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对核心子公司关键业务的合规性、合理性缺乏审慎
审核,通过个人账户支付大额成本费用,也反映你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
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向你公司下发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你公司按
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
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内部控制特别是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
资金、资产的安全性以及财务核算的合规性。

    二是你公司应对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纠正事项涉及业绩承诺履行
的,应根据修正后业绩重新确定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并督促有关方履行补偿义务,
公司年审会计师、保荐机构应对就前述事项出具专业意见。

    三是你公司应对加强对博韩伟业、宏图创展等并购主体的管控,加强业务、
财务层面的审核力度,切实提升两主体业务开展的合规性以及相关财务核算的规
范性。
    四是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40 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我局提交
整改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整改效果等内容。

    你公司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
停止执行。”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尽快形成整改报告,并根据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本次
整改为契机,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提高内部
控制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并优化财务管理模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要求规范运作,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