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52 证券简称:北信源 公告编码:2014-020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94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6%; 本次限售股票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94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4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信源”)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1054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7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25元/股,并于2012年9月12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5,000万股,发行 上市后总股本为6,670万股。 2013 年 5 月 9 日,北信源实施了 2012 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公司总股本由 6,670 万股增至 13,340 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北信源总股本 13,34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为 72,472,300 股,占总股本的 54.3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情况 1、股份限售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承诺: 公司自然人股东吴荣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 1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股份。 吴荣女士作为公司监事,还作出如下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其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份限售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所做承诺一致。 3、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吴荣女士未作出其他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二)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经 2013 年 4 月 20 日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 选举马承栋先生、哈连琴女士共 2 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 代表监事李旭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3 年,第 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吴荣女士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职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上述承诺已严格履行。 (三)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4 年 4 月 21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94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6%; 本次限售股票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94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6%。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共计 1 名,为自然人股东。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明细表: 2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总数 数量 流通数量 1 吴荣 1,944,400 1,944,400 1,944,400 4、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 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 股份性质 股份变动前 股份变动后 增加 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2,472,300 1,944,400 70,527,900 3、其他内资持股 5,700,000 1,944,400 3,755,60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 0 0 0 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5,700,000 1,944,400 3,755,600 5、高管股份 66,772,300 66,772,3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0,927,700 1,944,400 62,872,100 1、人民币普通股 60,927,700 1,944,400 62,872,100 三、股份总数 133,400,000 133,40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北信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北信源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违反所 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 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北信源对上述内 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北信源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 3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