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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信源: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1-26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及准则》以及《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深圳
金天城投资管理中心联合参与深圳市金城保密技术有限公司 66%股权公开转让
(招投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联合深圳金天城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金天城”),共同参与
竞标深圳市金城保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城”)66%股权,挂牌价
为人民币1,928.8434万元。其中公司拟以挂牌价438.3735万元参与竞买深圳金城
15%的股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竞标情况确定总体竞标金额。若此次竞
标成功,公司将持有深圳金城15%股权,金天城将持有深圳金城51%股权。


    本次投资将有利于公司在稳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同时,进一步开拓党政机关、
中央各部委等大型客户中的市场,提升公司在信息安全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实力和
产品覆盖面。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
不影响公司募集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超募资金投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联合深圳金天城投资管理中心,共同参与竞标
深圳市金城保密技术有限公司的66%股权。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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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