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第 01660008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1 2、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3 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5]第 01660008 号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截至 2015 年 06 月 30 日止的《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 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北京 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 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抽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 2015 年 06 月 30 日止《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规定。 4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 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5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或“北信源”),编制了截至 2015 年 0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54 号)核准,于中国 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 已于 2012 年 9 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 A 股 1670 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25.00 元 , 收 到 股 东 认 缴 股 款 共 计 人 民 币 417,500,000.00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 集资金人民币 377,008,645.20 元。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 0262 号验资报告验 证,上述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 75,630,000.00 元已于 2012 年 09 月 07 日汇入本 公司在广发银行亚运村支行开立的 137031516010036483 募集资金专户,人民 币 48,560,000.00 元已于 2012 年 09 月 07 日汇入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支行开立的 91420154800000751 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 22,430,000.00 元已于 2012 年 09 月 07 日汇入本公司在北京银行魏公村支行开 立的 01090303200120105141110 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 26,822,000.00 元已于 2012 年 09 月 07 日 汇 入 本 公 司 在 杭 州 银 行 北 京 中 关 村 支 行 开 立 的 1101040160000003318 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 212,033,000.00 元已于 2012 年 09 月 07 日 汇 入 本 公 司 在 杭 州 银 行 北 京 中 关 村 支 行 开 立 的 1101040160000003987 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5 年 06 月 30 日止,该专户的 余额为人民币 6,261.29 万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 4,867.47 万元,利息为人民币 1,393.82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本次 A 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终端安全管理整体解决方案升 6 级项目、数据安全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企业级云安全管理平台项目、营 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5 年 0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1 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前次 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A 股募集资金运 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承诺募集资 实际投入募 差异 投资项目 总投资 金投资总额 集资金总额 金额 终端安全管理整体解决方案升级项目 7,563.00 7,563.00 7,560.67 -2.33 数据安全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4,856.00 4,856.00 4,893.57 37.57 企业级云安全管理平台项目 2,243.00 2,243.00 2,244.39 1.39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682.20 2,682.20 2,683.13 0.93 合 计 17,344.20 17,344.20 17,381.76 37.56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无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为 4,867.47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12.9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 募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按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和使用。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2。实现效益的计算 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 2012、2013 及 2014 年度报告 或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董事会报告”部分中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对照如下: 7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披露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2014 年年末累计 2013 年年末累计 投资 实际 实际 年报 年报披露 差异 差异 备注 项目 使用 使用 披露 序号 终端安全管理整体解决 1 方案升级项目 7,375.68 7,375.68 3,632.26 3,632.26 数据安全管理整体解决 2 方案研发项目 4,893.58 4,893.58 2,308.62 2,308.62 企业级云安全管理平台 3 项目 2,088.74 2,088.74 924.64 924.64 4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683.13 2,683.13 1,057.27 1,057.27 (续) 2012 年年末累计 投资 实际 年报披露 差异 备注 项目 使用 序号 1 终端安全管理整体解决方案升级项目 582.86 582.86 2 数据安全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468.43 468.43 3 企业级云安全管理平台项目 163.36 163.36 4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59.75 159.75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 2012、2013 及 2014 年度 报告或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董事会报告”部分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 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 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8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7,700.86 32,833.39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其中: 2012 年 5,374.40 2013 年 11,374.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4 年 15,177.34 2015 年 906.7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预定 实际投资金 可使用状态日期 募集前 募集后 募集前承 序 实际投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额与募集后 (或截止日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投 承诺投 诺投资金 号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完工程度) 资金额 资金额 额 额的差额 承诺投资项目 终端安全管理整体 终端安全管理整体 2015 年 2 月 28 1 解决方案升级项目 解决方案升级项目 7,563.00 7,563.00 7,560.67 7,563.00 7,563.00 7,560.67 -2.33 日 数据安全管理整体 数据安全管理整体 2015 年 2 月 28 2 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4,856.00 4,856.00 4,893.57 4,856.00 4,856.00 4,893.57 37.57 日 企业级云安全管理 企业级云安全管理 2015 年 2 月 28 3 平台项目 平台项目 2,243.00 2,243.00 2,244.39 2,243.00 2,243.00 2,244.39 1.39 日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 2014 年 9 月 30 4 项目 项目 2,682.20 2,682.20 2,683.13 2,682.20 2,682.20 2,683.13 0.93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7,344.2 17,344.20 17,381.76 17,344.20 17,344.20 17,381.76 37.56 0 超募资金投向 江苏神州信源系统 江苏神州信源系统 1 工程有限公司增资 工程有限公司增资 不适用 4,000.00 4,000.00 4,000.00 4,000.00 4,000.00 4,000.00 - 款 款 2 建设武汉研发中心 建设武汉研发中心 不适用 1,600.00 1,600.00 1,513.26 1,600.00 1,600.00 1,513.26 86.74 设立马来西亚子公 设立马来西亚子公 3 不适用 司 司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 北京双洲科技有限 北京双洲科技有限 4 不适用 公司投资款 公司投资款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 深圳金城深圳市金 深圳金城深圳市金 5 城保密技术有限公 城保密技术有限公 不适用 438.37 438.37 438.37 438.37 438.37 438.37 - 司投资款 司投资款 6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5,538.3 15,538.37 15,451.63 15,538.37 15,538.37 15,451.63 86.74 7 合计 32,882.5 32,882.57 32,833.39 32,882.57 32,882.57 32,833.39 124.30 7 注:2015 年 1 月-6 月数据未经审计。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计实现效 计产能利用率 预计效益 2015 年 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2 2013 2014 1-6 月 1 终端安全管理整体解决方案升级项目 不适用 注2 22,356.3 是(注 2) - 5,333.97 12,058.33 4,964.05 5 2 数据安全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不适用 注3 10,627.0 是(注 3) - 2,713.00 5,452.63 2,461.41 4 3 企业级云安全管理平台项目 不适用 注4 是(注 4) - 363.03 1,824.24 579.39 2,766.66 不适用(注 4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注 5) / / / / 5) 江苏神州信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增资 不适用(注 5 不适用 不适用(注 6) / / / / 款 6) 不适用(注 6 建设武汉研发中心 不适用 不适用(注 7) / / / / 7) 7 设立马来西亚子公司 不适用 注8 0.00 否(注 8) -76.55 -73.84 -150.39 不适用(注 8 北京双洲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款 不适用 不适用(注 9) / / / / 9) 不适用(注 9 深圳市金城保密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款 不适用 不适用(注 10) / / / / 10) 10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 / / / / / 不适用 注 1:2015 年 1 月-6 月数据未经审计 注 2:终端安全管理整体解决方案升级项目承诺效益:根据公司 2012 年 8 月 20 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项目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 良好,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指标值 序号 主要指标名单 所得税后 所得税前 1 财务内部收益率(%) 42.98 51.87 2 财务净现值(万元)(ic=12%) 4,624.52 6,316.54 3 投资回收期(年) 4.12 3.90 4 盈亏平衡点(生产能力利用率)(%) 40.66 公司三年一期的实际效益为产品销售收入,公司 2012 年 8 月 20 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效益的计算为按照 6 年进行测算, 目前项目实施尚未满 6 年。承诺的经济效益指标计算中 2012 年度收入 0 万元,2013 年度收入 3,150 万元,2014 年度收入 4,280 万元,2015 年度收入 12,630 万元; 实际实现收入 2012 年度为 0 万元,2013 年度为 5,333.97 万元,2014 年度为 12,058.33 万元,2015 年 1-6 月为 4,964.05 万元。 注 3:数据安全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承诺效益:根据公司 2012 年 8 月 20 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项目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 良好,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指标值 序号 主要指标名单 所得税后 所得税前 1 财务内部收益率(%) 33.95 41.68 2 财务净现值(万元)(ic=12%) 2,248.94 3,234.13 3 投资回收期(年) 4.38 4.17 4 盈亏平衡点(生产能力利用率)(%) 39.13 公司三年一期的实际效益为产品销售收入,公司 2012 年 8 月 20 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效益的计算为按照 6 年进行测算, 目前项目实施尚未满 6 年。承诺的经济效益指标计算中 2012 年度收入 0 万元,2013 年度收入 639 万元,2014 年度收入 2,590 万元,2015 年度收入 6,490 万元; 实际实现收入 2012 年度为 0 万元,2013 年度为 2,713 万元,2014 年度为 5,452.63 万元,2015 年 1-6 月为 2,461.41 万元。 注 4:企业级云安全管理平台项目承诺效益:根据公司 2012 年 8 月 20 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项目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良好,主 要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指标值 序号 主要指标名单 所得税后 所得税前 1 财务内部收益率(%) 20.92 30.72 2 财务净现值(万元)(ic=12%) 460.44 1,074.69 3 投资回收期(年) 5.05 4.70 4 盈亏平衡点(生产能力利用率)(%) 37.31 公司三年一期的实际效益为产品销售收入,公司 2012 年 8 月 20 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效益的计算为按照 6 年进行测算, 目前项目实施尚未满 6 年。承诺的经济效益指标计算中 2012 年度收入 0 万元,2013 年度收入 0 万元,2014 年度收入 700 万元,2015 年度收入 1,500 万元;实际 实现收入 2012 年度为 0 万元,2013 年度为 363.03 万元,2014 年度为 1,824.24 万元,2015 年 1-6 月为 579.39 万元。 注 5: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承诺效益:根据公司 2012 年 8 月 20 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市场营销与网络建设将为公司带来良好的 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助于建立、健全全国性营销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更具个性化的产品与增值服务(2)全面提升公司的营销能力和服务能力, 为实现自身的战略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保障。 注 6:江苏神州信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款项目承诺效益:根据公司 2013 年 3 月 29 日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增资江苏神州信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1)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实力,缩短公司技术服务的响应时间,提高服务质量(2)有利于公司树立产品的品牌效应,增强公司 的盈利能力(3)相比租赁方式可节约大量费用(4)获得政府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增加公司经济收益。 注 7:建设武汉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效益:根据公司 2013 年 5 月 14 日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武汉研发中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武汉研发中心(1) 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巩固公司区域领先优势(2)有利于公司树立产品的品牌效应,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3)相比租赁方式可节约大量费用(4)获得政府财 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增加公司经济收益。 注 8:设立马来西亚子公司项目承诺效益:根据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5 日公告的《关于在马来西亚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设立马来西亚子公司第一 年预计销售收入 150 万美元,净利润 20 万美元,第二年预计销售收入 225 万美元,净利润 30 万美元,第三年预计销售收入 400 万美元,净利润 100 万美元,第四 年预计销售收入 700 万美元,净利润 200 万美元,第五年预计销售收入 1000 万美元,净利润 300 万美元。设立马来西亚子公司项目因公司正处于筹建及研发阶段, 未能达到预计销售收入和净利润。 注 9:北京双洲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款项目承诺效益:根据公司 2014 年 8 月 28 日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北京双洲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双洲科技有限公司(1)可与双洲科技在技术、市场、产品、管理等方面形成优势互补(2)提升各自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各自的企业价值。 注 10:深圳市金城保密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款项目承诺效益:根据公司 2015 年 1 月 26 日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深圳金天城投资管理中心联合参与深圳市 金城保密技术有限公司 66%股权公开转让(招投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深圳市金城保密技术有限公司项目(1)有助于提升保密相关技术和服务能力(2) 可以优势互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3)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深圳市金城保密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完成工商变更。